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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炎陵深山之中盛产黄桃,以香、脆、甜而闻名于世。随着“炎陵黄桃”注册为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中央电视台等媒体今年也将“炎陵黄桃”列入国家品牌推广项目。望着漫山遍野的黄桃逐渐成熟,果农们期冀着丰收、脱贫致富的喜悦。

与此同时,一场炎陵黄桃保卫战也在紧张有序的开展着。在各级政府的指导帮助下,炎陵县黄桃产业办、炎陵县炎陵黄桃产业协会及炎陵县电子商务协会清除了300多家假冒网店。但在淘宝网上搜索关键词“炎陵黄桃”时,依然会出现大量标注有 “比炎陵黄桃更好吃”、“非炎陵黄桃”、“黄桃炎陵”等词语信息的店铺。此类淘宝卖家销售与“炎陵黄桃”类似的黄桃产品,其产品本就不是来自炎陵的黄桃,却通过在宣传、介绍中含有“炎陵黄桃”用语,蹭“炎陵黄桃”品牌流量,抢占交易机会。以上网店行为不是常见的商标侵权行为,如果任由其泛滥,将给“炎陵黄桃”及果农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通过省知识产权局“炎陵黄桃”维权保护工作群获悉具体维权需求后,我所刘异律师立即协助炎陵县炎陵黄桃产业协会于7月30日向株洲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递交“关于淘宝网销售侵权产品”的举报材料,并参加了8月2日株洲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炎陵进行的“炎陵黄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调研,就相关法律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此次被举报的30余家网店所涉及的侵权行为分三种类型:其一是使用“比炎陵黄桃甜”、“比炎陵黄桃更好吃”等词语的行为诋毁了“炎陵黄桃”品牌声誉;其二是使用“非炎陵黄桃”等词语来蹭“炎陵黄桃”品牌;其三是使用“黄桃炎陵”等与“炎陵黄桃”近似的词语。我们认为以上行为违法了《商标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阿里巴巴公司应当及时处理。阿里巴巴相关人员表示将尽快出具整改方案,全力配合维权行动。

在各级政府、社会各界的协同努力下,今年的“炎陵黄桃”都已顺利出山,果农们到处诉说着丰收的喜悦。而8月更大的喜悦是,炎陵县脱贫摘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