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代理湖南御泥坊诉广州御泥坊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一审胜诉

2017-02-07

近日,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对我所代理湖南御泥坊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御泥坊)诉广州御泥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御泥坊)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

 

1、被告广州御泥坊立即停止侵害湖南御泥坊拥有的“御泥坊”注册商标的行为;

 

2、被告广州御泥坊立即停止在其企业名称中使用“御泥坊”,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企业名称;

 

3、被告广州御泥坊赔偿原告湖南御泥坊15万元。

 

湖南御泥坊是国内知名化妆品企业,其拥有注册在“化妆品”等商品上的“御泥坊”注册商标。湖南御泥坊推出“御泥坊”牌系列化妆产品以来,一直受到市场青睐,御泥坊品牌具有较高的知名度。2016年经消费者投诉,湖南御泥坊发现广州御泥坊擅自将“御泥坊”作为其企业名称登记、使用,并以“广州御泥坊”、“御泥坊”名义宣传推广其生产销售的化妆产品,在市场上造成严重混淆。为了维护企业知识产权,保障消费者权益,湖南御泥坊委托我所进行维权。接受委托后,我所指派在商标和不正当竞争诉讼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张季律师主办该案。张律师在分析案情后,制定了周详的诉讼策略,充分收集整理了各方面证据,提出的停止商标侵权和更变企业名称的诉求均获得法院支持,赢得一审胜诉。张季律师同时指出,随着法律的完善和司法政策的倾斜,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环境已经大有改善,知识产权维权已经迎来了一个好时机。企业遭遇山寨侵权现象,应积极应对,在专业律师的协助下完全能够获得理想的维权效果。

 

附:判决书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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